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机械设备违规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机械设备违规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机械设备零、部件做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 机械设备是由许多零、部件构成的。其中有的零、部件是固定不动的,有的零、部件则需要运动,而运动形式最多、最广泛的是旋转运动。例如机械设备中的齿轮、皮带轮、滑轮、卡盘、轴、光杠、丝杠、联轴节等零、部件都是做旋转运动的。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做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 做直线运动的零、部件与做旋转运动的零、部件一样,也是具有动能的。除此之外,在一定条件下,它还可以具有位能。例如吊车的升降机构,当它做直线运动升高时,吊钩及其所吊的重物就具有位能。做直线运动的零、部件所具有的动能和位能,如果施加给操作人员,足以造成伤害事故。这类事故主要有:a. 压伤。例如冲床造成的手部冲压伤,锻锤造成的压伤等等。也包括切板机造成的剪切伤。b. 砸伤。例如具有位能的零、部件掉下来,就可以造成砸伤。c. 挤伤。例如零、部件在做直线运动时,将人身某部分挤住,就能造成这种伤害。
1、固定防护装置 固定防护装置是一种简易、经济的防护方式,主要防止人触及机械传动的危险部位,如齿轮啮合传动的防护、皮带传动的防护和联轴器件的防护等设置防护装置,以防止操作者身体或其他物件触及,要求其安装要坚固牢靠,外形不留尖角、圆滑、美观,便于装拆、维修和保养,一经安装,就应保持固定,不应轻易的移动和分离。
2、 联锁防护装置 当不能或不适合使用固定防护装置时,可选择与运动机构互锁的联锁防护装置,它通过控制传动系统的操纵机构,确保防护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才启动。以保障操作者身体各个部位不能触及危险点。这种装置广泛用于危险性大、事故率高的机械设备。
3、自动防护装置 自动防护装置通常由传动装置本身通过联锁或杠杆系统操纵,有效防止操作者与正在运转的机件相接触,或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停止运动,避免发生任何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一是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机械设备违规事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机械设备违规事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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